联系方式 |
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政通路3号 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 0757-22331818(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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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星际半岛花园地下停车场65个车位 |
发布日期:2020-6-8 8:00:00 |
G320GDDL00019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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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星际半岛花园地下停车场65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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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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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0GDDL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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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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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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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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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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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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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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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租标的为位于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星际路2号星际半岛花园负一层的65个产权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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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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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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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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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镇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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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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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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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如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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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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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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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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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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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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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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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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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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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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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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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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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终结
□ 重新发布信息公告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不超过4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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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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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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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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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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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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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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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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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租金按年缴付,承租方需在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首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第二、三年租金按合同履约时间支付。
2.承租方需在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支付4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3.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停车位的日常管理、巡查、安全生产、车辆应急处理措施等。
4.承租方保证承租标的仅按合同规定的使用功能使用,不能用作其他用途。
5.承租方保证合法经营。
6.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车位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
7.承租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由承租方负责。
8.意向方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物业租赁合同》(土地类)文本签订。
9.凡是有拖欠出租方物业的各类租金及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缴交完所欠租金、费用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10.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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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批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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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出租标的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星际半岛花园地下停车场65个车位,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位置图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2.出租标的仅限于用作车位停放使用,不允许在车位加建充电桩等,若承租方违反规定设置导致火灾等情况,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出租标按现状整体出租,不作拆分。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查看,对出租标的的现状以及结构、面积了解清楚,并对承租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后方可参加承租申请。
4.乐从供销集团乐添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将本次出租标的移交至乐从镇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乐从镇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委托书》委托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出租标的进行出租和管理,并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挂牌招租事项、租金管理、合同文件签署等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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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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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资产承租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4万元。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土地类)、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足额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原路一次性无息退回。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及租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69157754168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3.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土地类),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土地类);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土地类)。
5.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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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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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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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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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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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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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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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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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姐/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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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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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360125/0757-2233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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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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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36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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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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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大良政通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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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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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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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资产租赁合同
其他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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