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服务期间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院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院方管理,积极配合院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院方创造一个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
2、须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承担一切运营风险和责任。经营范围及提供的业务须与院方的要求相符,按院方要求驻点经营及进行机柜的维护管理。所使用的设备须向院方备案,并接受院方监管,对不能达到院方要求的,院方有权提出更换,竞得方必须配合执行。
3、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必须符合院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必须按院方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备案供院方检查,如《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由于产品质量或违规经营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竞得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4.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明码标价,经营过程中,如院方对价格提出质疑时,有权要求竞得方修改定价,费用定价由竞得方与院方结合第三方核价协商确定。
5、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相关规定负责办理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用工手续,用工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竞得方因经营管理不当或其他因素引发的事故及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全部由竞得方承担,视情况严重程度,院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向竞得方追讨对院方造成财产或声誉损害承的赔偿并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6、须符合国家从业人员健康标准,仪容仪表整洁大方,文明用语,统一着装,并佩戴竞得方提供的工作牌进出,竞得方须对提供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
7、不得使用扩音、扰民设备叫卖、招客,不得发生强买强卖、故意抬价、争执斗殴等行为,不做损任何害招标利益的事。不得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一切违法活动,不得以院方名义经营、注册和广告的宣传,不得影响院方形象。
8、按照国家有关用电、消防、卫生、环保、治安等法规办事,配合院方接受有关部门检查,落实有关制度、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配套更换有关设备,做到安全经营。同时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及措施。
9.不允许转分租和兴建永久性建筑物,不能随意变更使用用途。建议竞得方在适当位置加设公示牌,列明管理方法。
10. 竞得方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11.院方享有租赁管理和监督权,竞得方须遵守院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为院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院方的整改措施须予以配合服从。
12.竞得方自行对物业周边的卫生进行管理,保持设备、地面整洁等
13.竞得方需积极配合院方需要竞得方做好的其他工作。
14.本着便民惠民的角度,竞得方需提供前半小时免费租借服务(同一天内用户首次租借前半小时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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