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政通路3号 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 0757-22331818(交易部)
|
| |
挂牌项目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内鲜花店经营承包项目 |
发布日期:2018-5-2 8:00:04 |
交易编号:G1804SA12ZR030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
住所(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荔村村委会甲子路1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内鲜花店经营承包项目
|
标的挂牌起始时间:2018年5月2日
|
标的挂牌期满时间:2018年5月15日
|
出
租
资
产
基
本
信
息
|
出租资产概况
及
服务要求
|
租赁物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荔村村委会甲子路1号,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新区3号楼一楼,租赁面积17.59平方米。意向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充分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要求承租方经营销售产品为鲜花或干花为主的艺术花蓝或花束;须保证销售的鲜花新鲜,品种多样。
|
出租用途
|
商用(鲜花水果店)
|
出租面积
|
17.59㎡
|
出租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30天(自合同生效日起计算)
|
配套设施
|
/
|
挂牌底价
|
每月租金为2,990.30元人民币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
标的
使用
情况
|
待用
|
原租期内
|
原租赁合同期限:至/ 年 /月/日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意向承租方应在经资格确认后的 2个工作日内向本所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交易保证金。
|
出租行为的
批准情况
|
监管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批复文件名称:关于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以竞价招租方式引入咖啡馆等经营承包项目批复
批准文号:顺卫函【2018】132号
|
意向方应具备
的资格条件
|
1.意向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意向人的承租行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意向人须具备经营花店或相关行业三年或以上的经营经验。
5.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其它事项披露
及要求
|
1、出租方按约定服务要求及指定用途出租;承租人须按约定服务要求及指定用途予以承租;
2、承租人须自行办妥相关的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如依法需由院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3、店内销售产品要求为鲜花或干花为主的艺术花蓝或花束;保证销售的鲜花新鲜,品种多样;
4、承租方须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和责任;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抵押;
6、租赁物装修应做到合理布局,安全,不得影响租赁物原有的内部结构和整体形象;
7、租赁物经营期间禁止使用明火;如使用出租方的水、电、燃气、电话通讯等设施的所产生的费用须由承租人承担;
8、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对物业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消防,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特别事项
说明
|
1、竞得人在竞价活动结束的2个工作日内到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签署《报价结果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并在收到《报价结果通知》之2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签署《合同》,合同生效的1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2、竞得人须接受并承诺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合同书》版本签署并履行合同条款;
3、本标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全额支付。
|
保证金的设置
与处置事项
|
意向方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指定的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并以达账为准。
1、意向方未被确认为竞得方,其交纳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2个工作日内凭交易保证金收据不计息原路退回交易保证金本金。
2、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方,在收到《报价结果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签署《合同》,合同生效1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方凭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收据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交易保证金本金。
|
意向方
提交材料
|
意向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的须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2.授权委托代理参与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人证明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原件核对后返还)。
3.自然人参与的,须提交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4.意向人须提交三年或以上花店经营经验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提供响应院方要求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的承诺函和意向书。
6.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胡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331818
|
交易机构
|
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
|
|
|
|
|
|
|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相关附件:
合同(鲜花店)
意向承诺函、承诺书、受让意向书
|
|
|